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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副主任薛惠元参加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评审委员会会议

作者:admin 上传时间:2021-10-15 浏览量: 返回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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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一为中心副主任薛惠元副教授)

2021年9月24日,中心副主任薛惠元副教授受邀参加在沈阳市召开的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评审委员会会议。此前,薛惠元副教授参加了该项评审评价工作的初评,本次会议是对入围的制度性创新成果进行复评。

据悉,2021年是辽宁省首次对制度性创新成果开展评价奖励,辽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21年1月,辽宁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决定在全省开展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并印发了《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方案(试行)》,明确了评价奖励工作办公室组成部门和职责分工。辽宁省委改革办坚持把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省(中)直各部门和各市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谋划、周密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截至2021年6月30日,共收到申报成果321项。其中,14个市和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报送157项,53家省直单位报送110项,13家中直单位报送28项,15家高校报送24项,2家社会组织报送2项。根据辽宁省制度性创新成果评价奖励工作方案,评审评价工作分为初审、初评、复评三个阶段。复评阶段将经过群众满意度评价、专家评价、成果主创人现场答辩等多个环节,最终产生一等奖、二等奖和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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