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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王增文教授接受央视《新闻周刊》栏目“保洁员‘休息室’”议题的采访

作者: 上传时间:2025-04-21 浏览量: 返回上级

王增文教授认为,这个问题不仅仅关注制度、劳动法典方面的搭建,还要有民众共情能力,听听劳动者的心跳和需求。首先,“‘看见’本身就是一种力量”,将保洁员休息困境纳入公共议题,才能推动劳动尊严从“网络共情”迈向“常态机制”;其次,休息室能否制度化,取决于立法细化—责任厘清—多方协作,即政府牵头制定标准,企业承担主体责任,工会监督落实,公众形成共情。最后,当休息室从“福利”变为“权利”,劳动者的尊严才能真正落地。

王增文认为,《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现行法律解释为要求提供合理休息环境,但未强制规定“休息室”。其实,网上热搜公共舆情下,争取休息室不仅仅是一个休息空间更是度量劳动者尊严的一把标尺,标志着从制度保障→公众权力意识的转变。

实际上,劳务派遣下,对保洁人员的工作管理细则详细精准,但权益保护似乎除了薪资外没有底线标准。用人单位作为第三方公司聚焦于如何压低成本并执行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这是保洁员休息权困境。若仅提供休息室而不改变用工模式与监管力度,权益保障仍会流于形式。唯有通过法律细化、行业规范、社会共治,才能让“城市美容师”享有体面的休息权。

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王增文教授认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益的主要牵头部门是人社部门,工会和单位协同配合:人社部门要监督用人单位对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人社部门有权进行查处‌;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支持‌;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劳动保护,预防职业病—职业伤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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