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惠元接受《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的采访
作者:admin 上传时间:2020-11-27 浏览量: 返回上级
近日,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薛惠元副教授就“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障改革问题”接受《中国劳动保障报》记者的采访,现予以转发。采访稿全文如下:
应对银发潮 养老保障改革奋楫笃行
中国劳动保障报 2020-11-27 作者:杨勤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最新预测数据,“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人,从轻度老龄化迈入中度老龄化。老龄化将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带来新的考验。
在此新形势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迎来哪些新挑战?如何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应对中度老龄化?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相关专家。
嘉宾: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 杨燕绥
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 薛惠元
养老保险迎来老龄化多重挑战
记者:“十四五”时期,中共中央建议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面对我国老龄化加剧的严峻形势,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迎来哪些新挑战?
杨燕绥: 第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主要表现为:未富先老、速度快、程度深。1963年,我国有2900多万人口出生。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施行计划生育政策,他们进入了独子家庭。现在,一小部分家庭出现失独、空巢现象。这一代人的养老金有保障,但是国家负担比较重,这是影响养老金改革的重要因素。到2022年年底,1963年出生高峰的男性达到60岁,每年有上千万人退休,对养老金的收支平衡也是一个大考验。
第二,按照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我国应该已进入老龄社会。到深度老龄社会的时候,养老保险第二支柱要发挥作用。当超级老龄社会来临时,第三支柱要发挥作用。我国已进入老龄社会的第一个阶段,再有两年时间这个阶段就结束了。总体来看,“十三五”时期,我国完成了三个支柱的制度建设,但是结构效应没有出现,还是“一柱独大”。这是短板,因此“十四五”期间,要用有限的时间调整这个结构。
第三,互联网潮流来袭,这个潮流对养老金制度的挑战是“流动”二字。今年省级统筹推动力度很大,不过地区之间的差异仍然很大,尤其是在一部分传统的老工业基地,年轻人大量流出,老龄化程度加深,养老金收支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反过来促使劳动力不合理流动,以及经济发展不均衡。尤其是在后疫情时代,这个问题变得相当复杂。过去可以说是“中央点菜、地方买单”,现在不行了,需要全国进行统筹调剂。
薛惠元:人口老龄化高峰期即将到来,人口抚养比进一步上升,将对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带来较大冲击。受此影响,企业整体盈利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将趋缓,进而会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和财政补贴力度降低。
另外,新业态催生新就业,随着“互联网+”行业和大数据平台的发展,以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网店店主、自媒体从业人员、平台主播等为代表的新型就业形态成为越来越多劳动者的就业选择,但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率有待提升,职业伤害保障有待加强。
以积极心态找原因、补短板、调结构
记者:应对中度老龄化,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
杨燕绥:以积极心态应对老龄化。全国上下,从政府到社会,从个人到家庭,都要更换思维,走出原来计划经济和国有企业的那种福利性概念。过去,在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企业,到了规定的退休年龄就能领取退休金。如今,大量的平台经济灵活就业已出现。个人何时退出劳动力市场?以何种方式退出,是全退,还是渐进退?这些都需要通盘考虑。我建议,国家要依据国民平均预期寿命和世界各国领取养老金的平均预期寿命,形成领取全额养老金的标准年龄。在这个标准年龄上,建立早减晚增的养老金领取机制。
针对养老金三大支柱结构优化问题,“十四五”时期,要找原因、补短板、调结构。第一支柱尽快实现全国统筹,但待遇不可能定太高了,因为缴费的人少了,所以要建立缴费基准,实现全国平衡。随着人们对养老金的需求加大,第二支柱非常关键,但现在企业竞争激烈,出现了小型化、低成本、短期化的特征,能持续做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企业数量越来越有限。我们要抓紧时间进行存量改革,加速结构调整,迅速增加企业年金的参保人数量。另外,第三支柱伴随着人均GDP的上升,发展空间会越来越大。目前,第三支柱只是启动了一个产品,而它应该是个人养老资产账户。因此,要打破行业界限,发动金融行业做好账管人、资产托管人。基金、证券公司要建立资产组合产品保险制度,尤其是区域性保险,对接近退休大龄人员建立契约关系,共同为个人养老资产账户服务。
薛惠元:在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方面,一是要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可将企业年金企业税收优惠比例由目前职工工资总额的5%提高至8%,再加上个人缴费工资的4%递延纳税,企业年金总税收优惠比例达到12%。二是总结试点经验,尽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
在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方面,除了继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尽快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夯实缴费基数、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等措施外,还可以通过制度内参数调整和政策优化来增收节支。
第一,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并实行弹性退休制度,即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可以提前退休,但要相应地减发养老金。
第二,延长最低缴费年限。建议把当前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提高至20年,然后再逐步提高。
第三,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激励机制。建议基础养老金缴费激励机制的设计采取累进制的方式来增发基础养老金,即缴费年限越长,增发基础养老金的比例就越高;个人账户缴费激励机制的设计采取记账利率分段设置的方式,即随着缴费年限的延长,个人账户记账利率逐步提高。
另外,在制度外,多渠道筹集资金。比如,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各级财政每年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补贴养老保险基金;从国有土地出让金中分成;发行特种债券;开征新的消费税;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保险基金等。
未雨绸缪以全局观加强顶层设计
记者:促进“十四五”时期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您还有什么建议?
杨燕绥:不管是理念还是制度设计,改革措施要真正落地,政府要向服务型政府发展。比如,实现全国统筹,就要有较好的缴费基准制度。中央、地方各级政府要明确分工。待遇发放既要考虑国家的平均水平,也要考虑地方的经济发展实际,另外,要把产品设计好。比如,优化社保卡功能,实现信息向上集中,服务向下派送。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各级政府要有全局观,中央顶层设计,地方各环节落实并有效监督,基层优化窗口服务。地方各级政府负垂直责任,绩效考核制度也得需要进一步完善。“十四五”规划建议中提到坚持系统观念,这是适应互联网潮流的一个表现。应对老龄化,国家需要未雨绸缪,要改变理念,改善自身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否则就会有障碍,所以该环节要加速。
薛惠元:一方面,进一步推进农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在此基础上,探索农村居民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高养老生活水平。同时,完善土地流转制度,保证农民在退出生产劳动后,仍然有一定的收入。
另一方面,加强养老保险国际合作。2013年,我国提出“一带一路”合作倡议,目前我国与各国在各领域的国际合作愈发深入,跨国公司愈发壮大,跨国就业成了许多劳动者的新选择。跨国就业的劳动者面临的一个困境即跨国的社会保险问题,特别是养老保险问题。在国际上,目前各国往往通过签订双边协议予以解决。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仅与德国、韩国、丹麦等12个国家签订了社会保障双边协定,签署的国家还比较少,我国养老保险的国际合作急需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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