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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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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研究】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研究

作者: 上传时间:2024-09-13 浏览量: 返回上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曾益教授、王卓睿在《社会保障研究》2024年第3期发表题为《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研究》的论文。现予以全文转发,与读者分享。

【作者】曾益,王卓睿

【发表期刊】《社会保障研究》

【发表时间】2024年第3期

【摘要】近年来,我国面临社会保险缴费负担较重和基金收支失衡的双重压力。以重庆发布的《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中“将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从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下调至40%”的规定为切入点,基于31个省份2010—2014年的面板数据,采用合成控制法评估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率的影响,并借助精算模型分析这一政策对该保险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发现: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可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率提高8个百分点;与未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的情况相比,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扩大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规模,基金累计赤字的时点向后推迟4年;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使2055年累计赤字规模减少6.53%,基金支付压力得以缓解。建议建立科学、公平、合理的缴费基数动态调整机制与弹性缴费机制,为提升税务机关和社保经办机构在扩面、征缴、监管过程中的效率和能力提供更多支持,进一步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

【关键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征缴率;基金可持续

【引用格式】曾益,王卓睿. 降低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研究[J].社会保障研究,2024(3):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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