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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 Gao He-rong of Xiamen University came to the Center to teach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Origin, Dispute and Trend"

Author:admin Upload Time:2018-09-30 Views: Go Back

2018年9月27日下午,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高和荣教授为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师生做了一场题为《长期照护保险:缘起、争议及走向》的讲座。

高和荣教授的讲座以长期照护保险中目前争议的热点问题展开。首先他指出,长期照护保险实施的合理性存在争议,即“要不要长期照护保险”的问题。目前支持长期照护保险的理由主要包括老龄人口的增多、家庭人口的流动、健康理念的嬗变、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实践、国内各地的实践经验、中央政府的推动等六个方面;而反对者认为长期照护保险的概念、内容、运行方式等均未界定清晰,新险种不能贸然盲目跟进。

其次,高和荣教授认为长期照护的对象和内容存在争议,即“长期照护照应谁”和“长期照护护什么”的问题。OECD对长期照护保险照护对象的界定是“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的所有人”,而我国部分学者则界定为“老年人,而且是失能老人”,中国台湾地区则界定为“经过评估具有长期照护需求的人”,照护对象评判的依据没有权威的界定。另外,他还认为照护内容和照护方式的划分依据标准不一、各项服务的供给设置如何配置和是否恰当、质量如何评估与测量等问题均有待进一步探讨与论证。

再次,高和荣教授认为长期照护保险争议的关键点在于保险制模式和税收制模式的选择。从保险制的角度看,其具有财源稳定、持续性强、安全性高、风险分散能力强等优势;从税收制的角度看,其优势在于公平性更高、民众接受度较高、服务便捷性和可及性提高等。两种模式各有各的特色和制度优势,如何选择一个适应我国国情、节约社会资源、增加民众福利的长期照护模式是当下应该讨论和解决的问题。

接着,高和荣教授以青岛市和南通市的长期照护实践经验为例,来讨论长期照护的险种设置和给付方式的问题。他指出,青岛的做法是将长期照护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而南通的做法是将长期照护保险作为独立的“第六险种”运行,两种做法在实践中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如果要推行长期照护保险,需要解决“是分还是合”的问题。另外,高和荣教授提到,长期照护保险的给付方式存在“给现金”和“提供服务”之争,他认为,如果长期照护保险向目标照护对象提供现金支付,那么长期照护制度便没有存在的价值,现有的制度体系足够实现;如果向照护对象提供服务,那么服务的界定与测量是有待解决的重点与难点。

最后,高和荣教授提出了两点思考:一是“服务如何均等覆盖”。他以中国台湾地区嘉义市的机构照护为例,发现照护资源存在明显的“马太效应”,即照护资源城市分布最多、城镇其次、农村最少,发达城市分布多于欠发达城市,简单的护理多于复杂的护理,社会地位声望高的群体享有的资源远多于社会地位声望低的群体。二是“长期照护制度能否超越政治”。他认为,“社会福利政策的制定是一个政治过程”,如果长期照护制度服务于政治,那么如何确保制度的效率与公平。另外,他还认为如何将我们传统的中华文化融入社会政策的制定之中,是未来需要探讨的一个方向。

高和荣教授的讲座观点非常新颖且具有发散性,指出了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亟待研究的热点争议问题。中心师生反响热烈,受益匪浅,并积极提问,高和荣教授耐心进行了解答。

(通讯员:汪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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